关于开展专业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7-18 12:55:33 浏览人数:229次
关于开展专业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景德镇学院院系教学状态评估办法(试行)》(景院发〔2018〕56号)要求,请二级学院在2019年7月31日前对2017—2018学年度汉语言文学专业、英语专业、工艺美术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汽车服务工程和生物工程专业等6个本科专业进行专业建设评估,对2018—2019学年度物流管理专业、学前教育专业、环境设计专业、网络工程专业、小学教育专业和风景园林等6个专业进行专业建设评估,并按专业上交以下材料到教务处:
1.专业自评情况综述
2.本科专业建设自评情况一览表(附件1)
3.本科专业建设自评支撑材料
学校将依据“评估办法”在8月份完成专业建设评估审核并进行奖惩。
附件1.专业建设自评情况一览表
教务处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