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5-08 11:10:25 浏览人数:3319次
关于组织开展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2019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已进入后期,按照《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院系5月下旬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以下简称毕业答辩)工作。为规范工作程序,保证教学质量,在充分汲取往届毕业答辩工作经验及结合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应用情况的基础上,提出相关工作要求,具体如下:
一、答辩时间
2019年5月18日—2019年5月31日(艺术学院按上报方案实施)
二、答辩组织
(一)前期组织工作
1.成立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校级答辩领导小组。
组长:吴丁
副组长:余金保余康发
成员:方漫杜慧春朱练平于芳黄志坚石长华郑立斌蔡新安
2.院系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院系成立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主任一般由院系负责教学工作的院长(系主任)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原则上应由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也可以聘请校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答辩委员会可根据需要,组成若干个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具体负责本院系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每组成员不少于5人,设组长(应有副高以上职称)1人,设秘书1人。论文答辩实行指导教师回避制度。
3.毕业答辩资格审查。各院系要严格审查学生毕业答辩资格,严禁将不具备答辩资格学生列入毕业答辩学生名单。未按时提交毕业论文(设计)过程文档、论文定稿者,一律不予安排答辩,总评成绩按“零分”计;毕业论文重复率检测超过25%(含25%)、经复检由院系认定取消答辩资格者,不予安排答辩,总评成绩按“零分”计。
4.制定答辩工作方案。各院系应制定详细的答辩工作方案,填写《景德镇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表》,公开答辩活动,将答辩安排向指导老师和答辩学生公布,并通知到每位答辩学生。各院系应将答辩安排录入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
(二)答辩程序及成绩
1.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程序。毕业答辩时,每位学生可采用PPT汇报形式概述论文(设计)研究的主要问题及主要结论。答辩小组根据课题涉及的内容及要求,准备好3个以上不同难度的问题(可根据现场学生陈述情况进行调整),在学生汇报后进行提问。答辩时间:学生介绍15分钟左右,提问和回答问题10分钟左右。
2.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应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情况进行书面评价、给出成绩并签字。同时由院系答辩委员会组织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综合评价,给出总评成绩。答辩小组秘书应将答辩记录和答辩小组决议录入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
三、毕业论文(设计)评优
各院系在评选院系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基础上,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老师,填写《景德镇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景德镇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于6月7日前上报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名单和完整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档案材料。推荐要求:
1、总评成绩在90分以上;
2、重复率检测在15%以下;
3、推荐人数不超过毕业生或指导教师10%。
学校将在各院系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中,评选“景德镇学院2019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景德镇学院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四、时间安排及存档要求
(一)时间安排
1.5月17日前,各院系将答辩工作方案报教务处。
2.5月18日—5月31日,各院系组织毕业答辩工作,不得提前或推后答辩时间(艺术学院按上报方案实施)。
3.6月7日前,各院系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录入及提交工作,同时将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名单和材料报教务处。
4.6月22日前,各院系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5.7月1日前,各院系完成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并报教务处。
(二)存档要求
1.各院系严格按照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归档要求组织相关材料存档,不得缺档。
2.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材料中的所有文档,务必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制作,不得出现打印签名、代签名、未按要求签字(签章),随意修改签字时间、分数、答辩记录、答辩意见等现象。
3.各院系要严格按照学校毕业论文(设计)文档模板开展形式审查工作,避免出现不规范存档以及缺档漏档情况。
相关表格及未尽事宜请各院系参照《景德镇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手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