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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机构设置及具体职责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26 20:35:05 浏览人数:410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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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务处工作职责

1.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学校教学管理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专业规划与建设、新专业申报及专业调整、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及调整工作。 

3.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工作,负责各类教学质量工程建设、教学改革研究与管理工作。

4.负责学生学籍、成绩、档案管理,毕业证、学位证审核发放工作。

5.负责排课、选课,调停补课管理、教学竞赛组织、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

6.负责教材征订、发放和教材费结算等工作。

7.负责各类考试的组织、管理与协调工作。

8.负责校内外实验、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开展实验实习实训、学科竞赛等实践教学工作。

10.负责全校本(专)科、专升本等招生计划的制定及录取工作。

 11.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科级机构职责

(一)实践实验教学管理中心

1.负责校内外实验、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和落实有关实践教学(实验、实习、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设计等)环节的管理办法及规程;

3.负责组织与协调各级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工作;

4.负责各级各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申报、实施和验收工作;

5.负责实践教学档案建设与整理工作;

6.负责教材征订工作;

7.负责制订实验室建设规划并检查落实;

8.负责全校教学设备的规划、检查、调配、采购、安装调试和验收等工作;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生工作办公室

1.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根据上级招生文件和有关规定,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学校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

2.根据学校发展目标,结合学校实际,在各院系上报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编制学校年度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招生计划;

3.负责与各招生省、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协调;

4.组织实施负责学校的招生宣传工作;

5.按照上级和学校的有关文件、录取原则,完成普通高考远程网上录取和专升本录取工作;

6.新生录取通知书的管理与发放工作;

7.做好招生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8.负责接待、解答考生及考生家长的咨询;

9.协助做好新生入校报到工作;

10.做好招生的年度总结工作,统计分析年度招生数据及数据平台招生数据填报工作;

11.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考务与学籍科

1.负责各类考试的组织、管理与协调工作(含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专升本考试、期末考试、补考等),相关考试费用的核算和发放;

2.负责期末考试试卷印制、考场编排、考场巡视等工作;

3.负责学生考试违纪、舞弊材料的整理、上报及存档;

4.负责学生注册、学籍信息建档、学籍异动(休复退转)、学籍信息变更、学历学位信息审核等学籍管理工作;

5.负责毕业证、学位证制证工作;

6.负责学生成绩、学生档案管理;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学科专业建设科

1.负责组织并认证专业结构调整、新专业申报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专业建设工作;

3.负责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修改;

4.负责各级各类教学质量工程、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等项目的申报、立项、监督及验收工作;

5.负责各类文件收发、传达、制度上会等工作;

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教学运行与教材科

1.负责教学运行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与执行;

2.负责排课和各类选课管理,落实教学执行计划;

3.负责教学资源的调配与使用,包括调停课管理和教室借用管理工作;

4.负责教学工作量的核定与管理,外请教师工作量核算工作;

5.负责组织教师教学比赛工作;

6.负责教材的发放、费用核算工作;

7.课程教学大纲等教学运行材料的制定、汇编工作;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