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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5-2026 年第二学期个别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02   浏览量:

为贯彻一切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学校允许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和调动其学习积极性,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转专业。转专业分为集中转专业和个别转专业两种方式。集中转专业工作面向大一年级学生,申请时间将另行通知,获准转专业的,大二上学期转入新专业就读。现将个别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文件依据

依据《景德镇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附件1)、《景德镇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附件2)。

二、面向对象

(一)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申请个别转专业:

1.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或复学学生,因学校专业调整停办其所录取(学)专业,不转专业无法入(返)校学习的;

2.休学创业一年以上或参军入伍后正常退伍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复学后可以申请转专业;

3.除上述情况外,申请转专业学生,须降一年级修读。须注意学生休学、留(降)级的时间计入在校学习年限,学生在校学习年限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普通本科 6 年、普通专科 5 年、专升本 4 年)。

(二)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申请转专业:

1.本科三、四年级或专科三年级;

2.招生时已经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3.招生录取时有特殊要求或以特殊形式招生录取的(如

春季高考、专升本、贯通培养转入本科段的);

4.生源地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考试,跨招生类别的(跨

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体育类等);

5.生源地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考试(新高考),当年其高

考选考科目与转入专业要求选考科目不一致的;

6.应予以退学或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

7.在校期间受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处分未解除的;

8.已有一次转学或转专业的;

9.其他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宜转专业的。

三、时间安排

个别转专业于每学期初集中受理,基本流程如下:

(一)(3月9日—3月16日)学生选定申请转入专业(各专业招生类别及高考选考科目见附件3),向转出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生填写《景德镇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附件4)正反打印在一张A4纸上,打印一式四份,学生及学生家长签字后交转出学院。

(二)(3月17日—3月20日)转出学院、教务处审核。转出学院同意学生申请资格后,将材料提交至教务处。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将申请表转至转入学院进行转入资格审核(转入学院审核后其中一份申请表由教务处留存)。

(三)(3月21日—3月29日)学生符合转入条件的,由转入学院组织考核。考核通过后,转入学院签署意见并报送教务处审批。

(四)教务处将审批后的拟转入名单挂网。学生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须于名单挂网之日起3日内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诉。教务处将无异议的名单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会议审议通过的,学校发文公布。有关单位根据转专业学生名单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各学院向学生传达《景德镇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景德镇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文件精神和本次个别转专业通知内容,加强专业思想教育,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事先了解拟申请专业及其主干课程设置,要慎重选择,不要盲目跟风,并告知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请报名,原则上,逾期不再受理。

2.在学生转专业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违规现象,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进入新专业班级学习前,出现受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处分未解除的学生,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景德镇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景德镇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执行。或可咨询行政楼二楼教务处206室程老师,联系电话:0798-8381108。

附件:1.景德镇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

           2.景德镇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

           3.各专业招生类别及高考选考科目

           4.景德镇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教务处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