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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景德镇学院2026年微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11   浏览量: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号)以及《关于发布“双千”计划新一批急需紧缺“微专业”建设方向的通知》(教就业司〔2026〕1号)(附件1)等文件精神,为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和复合型人才培养需要,现结合学校实际,依据《景德镇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决定开展2026年微专业设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依托学校学科优势与专业特色,鼓励学科交叉,能够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目标清晰,专业特色鲜明,具有明确的专业建设思路与实施安排。

(二)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培养目标精准,课程体系能够支撑专业培养目标,课程内容符合学科发展趋势。

(三)微专业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较丰富的企业实践经验者,条件可适当放宽,产业教授优先),熟悉相关领域发展方向,教学管理经验丰富,需主讲本微专业课程1门及以上。微专业团队成员原则上应当由来自两个及以上学科或专业的教师组成,职称、学位、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学校鼓励和支持微专业教学团队吸纳行业相关专家参与。

(四)微专业建设应贯彻小而精的理念,建议1—1.5年内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并结课。每个微专业开设5—10门课程,总学分控制在12—20学分左右。理论课程按16学时计1学分,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按32学时计1学分。

(五)教学资源体系完善,能够为学生的研究性学习与自主学习提供具有前沿性的有效教学资料;除实践类课程外,微专业课程原则上应配套建设在线学习资源;注重采用以“自主、探究、合作”为特征的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案例式等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提升课堂参与程度;积极推进人工智能“微专业”课程建设,将“AI赋能新型工业化”等典型应用案例融入“微专业”课程内容。

(六)支持整合校内外资源,建立多渠道投入的灵活机制;支持与科研机构、行业企业联合开发面向产业发展需求、有助于提升学生应用创新能力培养的交叉融合微专业;支持与行业企业共同组建教学团队,合作建设基于真实项目的课程;支持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微专业教学团队。

(七)对照教育部“双千计划”急需紧缺微专业建设方向,优先开设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低空经济、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新材料、智慧生态与农业、高端装备制造、银发经济、数字营销、文化旅游、商务贸易、智慧交通与智慧物流、数据要素等领域“人工智能+”交叉融合微专业,帮助学生拓宽择业范围、提升就业能力。

二、申报程序

(一)各学院对拟申报的微专业进行充分调研论证,经学院遴选推荐后,向教务处提交微专业设置申请表和人才培养方案。

(二)教务处组织专家及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审议通过后正式开设。

(三)教务处统一向学生公布微专业设置情况。学生自愿报名,由微专业教学团队负责宣传、选拔和教学。

三、材料报送

申报学院填写《景德镇学院微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3)、《景德镇学院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附件4)及《景德镇学院微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附件5)。相关申报材料经所在学院审核汇总后,于2026年9月25日前,将申请表纸质版一式3份、人才培养方案和汇总表一式1份,以及和纸质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材料报送教务处206室。

联系人:饶老师

联系电话:15021218539

发送邮箱:jdzxyzyjsk@163.com

附件:1.《关于发布“双千”计划新一批急需紧缺“微专业”建设方向的通知》(教就业司〔2026〕1号)

           2.景德镇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3.景德镇学院微专业设置申请表

           4.景德镇学院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5.景德镇学院微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2026年 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