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景德镇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现将我校2025级新生档案及学籍材料归档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一、归档范围
(一)归档对象:2025级新生(含保留入学资格到期入学、复学到2025级学生)。
(二)归档内容:新生档案、学籍登记表、普通本科新生高考电子档案纸质版。
(三)归档负责人:新生辅导员(或各学院指定专人)。
二、时间安排
(一)2025年10月10-15日:领取景德镇学院学生档案袋、学籍登记表及邮寄到教务处的学生档案。
(二)2025年10月10日-10月24日,各学院指定专人到招生办公室拷贝普通本科新生高考档案电子版,打印后到招生办公室盖章。
(三)2025年10月10日-10月31日,组织新生填写学籍登记表(一式两份)到教务处206室盖章,一份归档,一份交教务处并附学籍登记表目录)。
(四)2025年10月31日-12月1日,核查整理完毕的学生档案以班级为单位统一移交教务处206室。
三、归档材料目录
新生档案材料应当包含以下三项:
(一)前置学历阶段学生档案材料;
(二)《景德镇学院学生学籍登记表》。新生入学后两周内,各院系组织学生统一填写,一式两份,以班级为单位按照班级花名册的顺序整理,由教务处加盖公章,一份归入新生学生档案,一份移交至教务处暂存;
(三)普通高考考生电子档案纸质版。普通本科新生报到后,各院系负责打印考生电子档案并盖章,装入学生档案。
学生应征入伍和退役材料、党团组织档案一般不归入学生档案,应当分别形成单独的档案由校内外相关部门负责保管和转递。
若学生退役士兵档案与学籍档案在同一份密封完好的档案袋中,应当在《景德镇学院学生档案移交清单》(附件1)中备注“退役士兵档案与学籍档案同袋”。若学生退役士兵档案已带至学校且退役军人事务局不再接收的,应当归入该生档案,并在移交清单(附件1)“其他材料”中填写“另有一份退役士兵档案”。
四、新生档案整理和归档要求
(一)接收登记。各学院接收时要做好密封性等检查以及签收登记工作,以备核查。档案密封完整,无拆封、破损、污损等情况,档案袋封面信息无误的,无需拆封检查,可直接装入“景德镇学院学生档案袋”中。
(二)装袋。将核实无误的学生高考档案、专科档案、学籍登记表、高考电子档案纸质版等材料装入“景德镇学院学生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填写姓名、性别、专业、学号、材料目次等信息,在档案袋背面封口处粘贴“档案专用密封笺”。辅导员以班级为单位在《景德镇学院学生档案移交清单》(附件1)中登记袋内材料。
(三)排序。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序,清点无缺漏的,辅导员填写完整移交清单(附件1),各学院指定审核人进行审核后签名,移交清单放置在班级学生档案上方。
(四)移交。辅导员亲自带队,将移交清单、班级学生档案带至教务处206室,经检查没有无档、缺档等不符合要求的,教务处签收保管,复印一份移交清单交辅导员留存。
五、学籍登记表的填写说明
(一)填写注意事项
1.因填写不规范、填写错误需重新填写的,请自行打印空白的《景德镇学院学生学籍登记表》(附件3)。
2.“学生学籍表”一式两份,一律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书写,不得用圆珠笔填写,必须由学生本人手写填写,不可打印,不得代写,不得有涂画痕迹,不可以使用修正带/修正液/透明胶粘贴等涂改方式,否则不予盖章。可先用铅笔轻写,无误后再用水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工整、规范、整洁,填写错误责任自负。
3.照片为蓝底一寸照,用胶水粘贴时应注意用量合适,避免多余的胶水污损照片或粘连他人学籍表。
4.“学号”必须与教务系统显示一致。
5.“班级”栏按教务系统提供的班级名称填写,包括年级、专业、班号,其中、年级、专业名称可以缩写(例如:23级酒管1班、23级酒管1班(专升本))。
6.“姓名”必须写规范化汉字,不可写繁体,必须与高考档案完全一致。
7.“民族”栏填写完整,如“汉族”,不得简写成“汉”。
8.“出生年月”栏填写格式为“XXXX年XX月”,必须与身份证号或高考档案一致。
9.“入学日期”栏为2025年9月。
10.“政治面貌”栏请按“群众、共青团员、中共预备党员、中共党员”四个选项填一项。
11.“学历”栏填写“专科”或“本科”,专升本学生填写“本科”。
12.“所学专业”的专业名称填写完整,不得简写。
13.“专业层次”按照“本科”、“专科”、“专升本”三个选项填一项。
14.“籍贯”栏填写省县,如“江西浮梁”;“邮编”填写籍贯所在地邮编;“通讯地址”请详实填写。
15.“本人主要经历”栏按照从上至下为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时间段填写。
16.“主要社会关系”栏,只填写家人信息,学生本人信息无需填写。切勿空白不填,若无工作单位、职务可填写“无”。
17.“学籍异动”栏学生本人不填,由学籍管理人员填写。
(二)填写样表

(三)归档要求
1.检查。辅导员以班级为单位检查学籍登记表填写是否有遗漏、涂改、写错的。如在填写学生登记表过程中出现涂改情况,可打印空白的《景德镇学院学生学籍登记表》(附件3)由学生本人重新填写。不重新填写的,需在涂改处加盖学院公章(涂改处不加盖公章可能影响政审,请务必重视)。
2.排序。以班级为单位,检查无误的按学号从小到大顺序分别整理成2份,填写盖章《学籍登记表目录》(附件2)
3.盖章归档。安排两名班级负责人将2份学籍登记表以及《学籍登记表目录》带至教务处206加盖公章后一份归入学生档案袋,另一份移交教务处暂存,待学生毕业时移交校档案馆。
六、档案遗失损毁处理办法
学生档案经检查发现以下特殊情况的,应当及时做好相应补充完善工作:
(一)档案经发现有拆封、破损或污损辨认不清是否为学生本人的,学生应当联系其入学前就读院校并寄回档案,由其入学前就读院校重新认定资格后封档盖章并寄回本校;
(二)档案若有遗失,学生应当联系其入学前就读院校补办材料后封档盖章并寄回本校;
(三)档案内材料经反映非学生本人的,辅导员应于学生本人在场时当面拆封核实。
1.核实确为本人的,重新封档盖章,并与学生一同在骑缝处签署开封证明。
2.核实确非本人的,重新封档盖章,并与学生一同在骑缝处签署开封证明,学生应当联系其入学前就读院校并寄回档案,对方单位重组该生档案后封档盖章并寄回本校。经重新拆封核实后确为本人的,按照上述第一点情况处理。
七、其他要求
1.对尚未移交教务处的学生档案应当放入各学院档案室保管,并安排保管柜进行存放,确保档案材料的安全性、完整性。
2.对于移交班级中有无档、缺档等不符合要求的,教务处一律不予接收。
附件:1.景德镇学院学生档案移交清单
2.学籍登记表目录
3.景德镇学院学生学籍登记表
教务处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