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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校级产教融合型本科课程立项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0-09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江西省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江西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行动方案(2025—2027年)》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江西省产教融合型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度校级产教融合型本科课程立项建设工作,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产教融合型本科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数量

(一)申报课程须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通识课以及独立设置的实验实践类课程等。

(二)申报课程须于2026年7月30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建设和完善,在内容、方法、评价上有所创新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示范效应,并承诺入选后3年内持续共享或继续建设。

(三)学校拟立项建设5门校级产教融合型本科课程,并将上述5门课程推荐申报2026年江西省产教融合型本科课程认定。原则上申报课程必须为近三年已立项的校级校企合作课程。

(四)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按评审得分排序。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统一推荐申报2026年江西省产教融合型本科课程认定。推荐限制条件如下:

1.已申报省级校企合作一流课程推荐但未通过立项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2.已获得省级校企合作一流课程的教师(含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核心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

3.原则上现任校领导作为课程负责人的推荐比例不超过30%。

若申报质量不足,坚持宁缺毋滥。

(五)重点向对接江西省“1269”重点产业链、六大未来产业的课程倾斜。

二、申报条件

(一)课程要求。课程在创新创业教育、数字化转型、课程思政、实践教育等方面建设基础良好,积极促进课程内容与企业技术发展衔接、教学过程与企业生产过程对接、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融合,突出学生工程实践与社会实践能力培养考核。

(二)校企合作要求。校企合作开展课程建设,共同组织实施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改革,产教融合与课程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课程原则上依托产业学院建设,对于医学类、农林类、艺术类等行业属性较强的课程,可突破单一企业合作模式,允许与对应行业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联合开发。合作企业须提供签字盖章的产教合作协议。

(三)团队要求。鼓励采用校企双负责人模式。申报课程由校方课程负责人牵头,课程团队核心成员至少包含1位企业方人员,团队总人数结构合理。每人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核心成员只能参与1门校级产教融合型本科课程申报。

(四)校方负责人条件。校方课程负责人须为学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原则上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

(五)企业方负责人条件。企业方课程负责人应在课程对应产业领域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合作企业注册资本原则上不低于500万元。企业方人员须实际参与授课或课程内容建设,并由企业授权参与课程合作。

三、建设内容与基本任务

获立项的校级产教融合型本科课程,应围绕以下内容开展建设:

(一)优化课程内容。企业深度参与课程建设,校企联合开展课程结构优化、联合组织课程教学、联合编写课程讲义。将科学研究新进展、实践应用新成果、社会需求新变化、产业变革新技术融入课程教学内容,实践性课时比重不少于30%。

(二)创新教学方法。鼓励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数字图书、慕课、微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项目案例库等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鼓励在行业企业真实场景开展沉浸式、实操性、实地化教学,积极实施案例式教学、项目化教学、任务式教学等实践驱动的新型教学方式。

(三)改革评价方式。突出企业参与度,将企业实际应用案例作为考核内容组成部分,强化知识应用能力、实践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考核。坚持过程性评价,鼓励以文案、报告、作品、方案等为载体的团队式、小组化考核。

(四)推进团队建设。打造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课程团队。建立专任教师定期赴合作单位轮训制度,提升“双师型”教师比例与水平。组建虚拟教研室等基层教学组织,探索“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师教研模式。

(五)完成基本建设任务。立项课程应完成以下任务:修订一份新教学大纲;修订一份新教学进度表;设计一套新教案和课件;设计一份新考核试卷或考核方案;合作开发教学资源,其中来自企业真实案例组成的讲义或真实生产场景实施的典型案例不少于10个;展示一堂公开课,提供不少于45分钟的课堂教学实录视频;共建教学团队,开展交流、研讨和培训活动;形成其他佐证材料,如学生项目作品、文章、视频、心得体会、课程考核及评价等。

四、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学院动员与申报。各二级学院应广泛动员,以学院为单位,于2026年10月20日前将申报书(附件1)、汇总表(附件2)、产教合作协议、课程负责人10分钟说课视频及其他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dzxyzyjsk@163.com,申报书和汇总表纸质盖章版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

(二)资格审查。2026年10月23日前,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资格审查。

(三)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参照省级认定标准,从课程资源建设、校企联合、实践教学成效、教学方式创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并按得分排序,择优确定5门校级立项课程。

(四)校内公示。2026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对拟立项及拟推荐省级课程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认定后管理

经学校立项的校级产教融合型本科课程,授予“景德镇学院产教融合型本科课程”称号,建设周期为立项之日起至2029年12月。立项课程至少在一届学生中完成建设任务基本要求后,方可申请结题验收。各学院可根据自身课程建设需要给予配套资助。

获推荐并认定为省级产教融合型课程的,自认定结果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其间应按照要求开放共享或持续建设。省教育厅将通过使用评价、定期检查等方式跟踪监督和管理,有效期满后进行阶段性审核。学校对通过认定的课程予以相应政策和经费支持。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798-8381108

电子邮箱:jdzxyzyjsk@163.com

附件:1.2026年景德镇学院产教融合型课程认定申报书

           2.2026年景德镇学院产教融合型课程汇总表

教务处

2026年10月9日